本篇回應
陳幽淨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陳幽淨 查核回應
是修法更嚴執行:法務部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三讀修正通過的當天也發布新聞稿,說明這次的修法重點,包括重懲毒販,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刑度及罰金;將持有第3級、第4級毒品由20公克降為5公克以上,即懲以刑罰,擴大4倍入刑範圍,遏止新興毒品擴散,並沒有放水。

資料佐證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205004.aspx

網傳校園攜毒免罰 綠委:修法更嚴勿混淆視聽 | 社會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立法院會17日三讀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者可處有期徒刑。圖為第四級毒品5-MeO-DIPT,俗名火狐狸。(示意圖/圖取自台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網頁nodrug.gov.taipei)(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針對有臉書粉絲專頁抨擊這次毒品條例修法,是要讓校園攜毒免罰;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今天受訪表示,這次修法比以前更嚴格,希望外界不要混淆視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205004.aspx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