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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違反居家隔離者,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者,處10萬元至100萬元。

資料佐證

https://law.moj.gov.tw/News/NewsDetail.aspx?msgid=153844
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2129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9 條;施行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止,但第 12~16 條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第 1 條 為有效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維護人民健康,並因應其對國內經濟、社會之衝擊,特制定本條例。第 2 條 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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