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駕駛行經道路有倒三角標示、停字樣及閃紅燈號誌,確實應該遵守相關規定停等,確認無車才能通過,否則會被處以罰鍰。以上交通規定均不新規定。


駕駛人如果行經無號誌路口遇「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未停車再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5款,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並非6000元。若行經路口遇「閃光紅燈」號誌未停車再開,依法則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tw.news.yahoo.com/部分錯誤-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030408504.html

【部分錯誤】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路面上有停字,都要停一下,否則罰6000」?

事實查核報告#2371 網傳「機車行車新規定~倒三角標示、閃紅燈、路面上有停字,都要停一下,否則罰6000」? 發布日期/2023年5月12日 經查:【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5/13版】 一、高雄市交通局交通大隊說明,駕駛行經無號誌路口遇「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未停車再開,依法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若行經路口遇「閃光紅燈」號誌未停車再開,依法則是處新台幣900元以上、

https://tw.news.yahoo.com/%E9%83%A8%E5%88%86%E9%8C%AF%E8%AA%A4-%E7%B6%B2%E5%82%B3-%E6%A9%9F%E8%BB%8A%E8%A1%8C%E8%BB%8A%E6%96%B0%E8%A6%8F%E5%AE%9A-%E5%80%92%E4%B8%89%E8%A7%92%E6%A8%99%E7%A4%BA-%E9%96%83%E7%B4%85%E7%87%88-030408504.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