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黃建維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黃建維 查核回應
一、該標題為「52年次後恐領嘸勞保年金!」為個人意見。
二、勞工保險年金,歷屆國民黨與民進黨行政院長皆保證勞保不會倒。
三、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2 條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勞動部將會負起最後責任。
四、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六條第一項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所以雇主所提繳退休金,不會領不到。

不同意見出處

勞工退休金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20
行政院https://www.ey.gov.tw/Page/9277F759E41CCD91/b3c36bde-3e1e-4517-89f0-a0ccbbaa83fa

勞工退休金條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一 章 總則 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及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勞工退休金事項,優先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條例所稱勞工、雇主、事業單位、勞動契約、工資及平均工資之定義,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為監理本條例與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六條第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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