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憲紀念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行憲紀念日,中華民國法定節日,定於每年12月25日,紀念制憲國大代表於1946年(民國35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1963年(民國52年),行政院將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假日[1];直至2000年取消的這段期間,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2001年(民國90年)起,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行憲紀念日不再放假。目前12月25日因為這天也是基督教的耶誕節,部份企業與基督新教、天主教會學校仍
行憲紀念日,中華民國法定節日,定於每年12月25日,紀念制憲國大代表於1946年(民國35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 1963年(民國52年),行政院將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假日[1];直至2000年取消的這段期間,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2001年(民國90年)起,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行憲紀念日不再放假。目前12月25日因為這天也是基督教的耶誕節,部份企業與基督新教、天主教會學校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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