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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司法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公投所通過的創制立法原則審議完成的法律,位階仍屬「法律」,不得牴觸憲法、相當於憲法位階的司法院解釋。
伴侶關係不等於婚姻關係,伴侶制度不等同於婚姻制度,伴侶法不等於婚姻法。同居制、民事締結制等等亦同。在立法上,對於新生的問題訂定專法的作法,是常見的現象,但是,並不是在等大家接受,而是在立法技術上的考量。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61
「世界各國都是先以專法保障同性婚姻,再來考慮要不要適用民法。」?

https://www.storm.mg/article/682557
同婚方堅持同性「婚姻」法 否則就是違憲

【事實釐清】「世界各國都是先以專法保障同性婚姻,再來考慮要不要適用民法。」?

同婚爭議中,常有出現「世界各國通常都是先以專法保障同性婚姻,然後等到社會大眾習慣並可以接受之後,再來考慮要不要適用民法婚姻。」之意見,此類說法流傳甚廣,日前公投辯論中亦曾出現,成為主張專法者的主要立論之一。 查核中心針對此議題,諮詢國內法律學者,並整理世界各國現況資料,謹供公眾參考。 背景 長久以來,在涉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溝通和立法議程之中,常有以世界各國先例為參考之意見,其中最廣為人知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61

「不能再讓了!」同婚方堅持同性「婚姻」法 否則就是違憲-風傳媒

愛家公投通過後,行政院將提出「專法」,以保障同性婚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如果前提必須是專法,「一定要是『(同性)婚姻法』」,因大法官釋字第748號已敘明是保障婚姻自由,「無論法律怎麼修(立),婚姻一定是前提」,否則就是違憲。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也說,大法官釋字748號保障「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未來專法名稱原則上應該是要「婚姻」,且內容必須「平等」。 去年5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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