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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維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黃建維 查核回應
立法院院會112年4月14日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檢舉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停,並加重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6000元;若因不禮讓行人導致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
本次三讀通過條文新增民眾檢舉項目,包含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違規臨時停車樣態,都可向警政機關檢舉。

資料佐證

中央廣播電台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64825
中央通訊社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4145006.aspx

道交條例三讀 恢復違停檢舉 不禮讓行人罰6000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翻修,立法院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檢舉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停;此外,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罰鍰上限也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至6,000元。時力立委邱顯智強調,恢復違停檢舉是重要的一步;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呼籲政府落實交安通報機制,讓台灣擺脫「行...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64825

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 | 生活 | 中央社 CNA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污名,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加重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罰則,最重可罰6000元;若因不禮讓行人導致重傷死亡,可吊銷駕駛執照。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0414500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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