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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enwt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uienwt 查核回應
行人要走有行人路權的地方。穿越流量較大之路口時,最好能和其他行人一起通過,在清晨或夜晚要著鮮明衣服,而行人搭乘公車下車後,橫越馬路前務必看清楚來車或號誌後再通行,並切記勿從公車後面穿越馬路。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do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F8FE3411A2E9EB8&s=9D61D598F1AFD5F4

行車有禮 禮讓行人

1. 我們常常說車輛要禮讓行人,行人也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或嬉戲,可否讓民眾具體了解交通法令上的規定?  行人在道路上是最弱勢的,其通行安全應予保障與維護,相關法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48 條及道安規則第103 條已明文規定車輛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首先告訴大家,法令保障行人在行穿線上有絕對的優先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 條:「汽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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