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Y.C.Lee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Y.C.Lee 查核回應
根據政府法規規定,汽車機車的強制責任險,只會針對被保險車輛與車主,所傷害到的用路人提供「傷害、殘障與死亡」補助,並沒有針對交通工具與其他財產的損傷,要求強制保險。

至於超額責任險、第三責任險,是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加保的保險類別,是否加保、加保的額度為何,皆屬於個人意見個人價值觀,並非客觀事實。

不同意見出處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0、11與27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9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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