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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工資透明化,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條文明訂,若雇主提供的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須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等同薪資未達4萬元者,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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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揭示「禁止面議」

立院三讀 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揭示「禁止面議」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1-09 17:48〔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為落實工資透明化,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條文明訂,若雇主提供的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須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等同薪資未達4萬元者,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三讀通過,若雇主提供的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禁止寫「薪資面議」。(記者劉信德攝)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0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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