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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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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811090311.aspx

月薪未達4萬禁面議 人力銀行:有助解決低薪 | 產經 | 中央社 CNA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9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不得面議。人力銀行表示薪資透明度提高,求職者在比價下,可獲得較好的薪水,但要解決低薪,還有很長路要走。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立法院院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對此,11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8110903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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