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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內文怪力亂神,藉公安意外攻擊自己反對的政治人物及議題,行為卑劣!

林淑雅副教授長期致力於人權、環保、原住民議題,參與樂生療養院案國賠訴訟並促成漢生法案立法,為弱勢爭取權益。寫這訊息的人不該因為自己反廢死和討厭民進黨,就把台中捷運意外事件牽扯怪力亂神,尤其是對一位實際站出來為弱勢、為公義/公益發聲的人。

況且台灣社會在公共安全方面長期都抱著僥倖或省錢心態不徹底執行,有多少建築工人在工地會確實戴安全帽穿安全鞋?有多少公司企業願意增加預算只為了讓高空清洗玻璃牆面能有兩人同時作業以確保安全?這些不改善,意外只會一再發生。

在台灣之所以推動廢死是因為太多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不斷發生,有被刑求逼迫認罪甚至僅以共同被告的指控就定罪,根本是「有罪推定」前提,刻意忽視不在場證明等其他證據,處決了無辜被冤枉的人,而真正的犯罪者還逍遙法外。

目前台灣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有38位,台灣已經有7位曾經遭判決死刑定讞,但後來平反的個案,其中1位是遭到槍決後才平反。除此之外,目前還有6位被民間團體認為有冤,其中3位已經遭到槍決,3位還在等待救援,比例之高,一般人恐怕難以想像司法上有多少可能造成冤案的機會。(資料:關於死刑你應該知道的事 2023.2)

廢除死刑仍有其他的替代方案配討措施懲罰,依然可以判無期徒刑不得假釋要求在獄中工作養活自己、賠償受害者家屬等。但至少有機會讓台灣這麼高比例的冤案有平反機會,而不是就執行死刑、錯殺無辜。當然,在造成冤獄的司法上也同時需要做改革補強。建議可以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看看有多少需要改革推動的法案。

資料佐證

關於死刑你應該知道的事
https://www.taedp.org.tw/discussion/10073

沒有完美的司法
https://www.taedp.org.tw/discussion/10068

冤獄
https://www.taedp.org.tw/cases/innocence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s://www.jrf.org.tw/

關於死刑你應該知道的事實

台灣已經沒有「唯一死刑」,不過在《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仍見可處死刑之罪:《刑法》暴動內亂罪之首謀(第101條)通謀開戰端罪、通謀上喪失領域罪、械抗國家罪、加重助敵罪(第103、104、105、107條)瀆職罪-委棄守地罪(第120條)劫持航空器或其他公眾運輸工具致死罪(第185條之1、185條之2)強制性交殺人罪、強制猥褻殺人罪(第226條之1)鴉片罪-公務員強迫他人栽種或販運罌粟種子罪(第2

https://www.taedp.org.tw/discussion/10073

沒有完美的司法

「司法」對大眾而言可能是個既親近又陌生的詞彙,判決書艱深的用詞像是重重高山,使得大部分的民眾望之卻步,只能模糊地透過媒體得到犯罪事件的資訊與評價。然而無論是媒體或是司法,都是靠著活生生的人在運作的,制度設計很難完美無瑕,也不能保證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失誤。因此,不論是支持保留死刑、反對保留死刑,或沒有特定立場的人,都應在了解調查與審判的瑕疵後,謹慎地思考死刑存在的正當性,與其必須承擔的後果。 以下將列

https://www.taedp.org.tw/discussion/10068

冤案救援

冤案是許多人接觸廢死議題的起點。時至今日,司法瑕疵導致的冤獄仍不斷發生。我們了解司法並不完美,也熟知國家輕易用一發子彈奪走無辜生命的遺憾,而誰又敢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遺憾。

https://www.taedp.org.tw/cases/innocence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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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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