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飆車本身是一種不明確的概念,飆車主要係指超速行駛、佔用快車道、在車陣中穿梭行駛及拔除消音器行駛等行為而言。飆車若指個人前述行為,只可能個別該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罰則構成要件。而警方並沒有接獲這則報案,有不曾通知。

資料佐證

https://wh.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93D37C3764E0080&s=AF4A64494F26E976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

本分局為防暑假期間發生飆車事件,於暑期選定轄內易飆車路段,尤其是與新北市交界區域,由分局及交通隊規劃,每週日至週四平常日、週五及週六重點假日2個階段,在選定易飆車路段加強路檢,以提高見警率,有效壓制飆車行為,除辦理防飆取締勤務結合快速打擊部隊演練,加強員警取締危險駕車技巧,展現警方取締飆車的決心與能力,對於民眾報案有疑似飆車行為,員警到場已不見涉嫌車輛時,警方將主動調閱監視器,查明車主及駕駛人,依

https://wh.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93D37C3764E0080&s=AF4A64494F26E976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