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米露露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米露露 查核回應
一、 闖紅燈與越過停止線的法規均已行之有年,並非近期新政。

二、執法單位指出,機車停等紅燈,若車尾超過停止線、車子停在行人穿越道,屬闖紅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處駕駛人新台幣1800元罰緩。若機車車尾未超過停止線、車子停在人行穿越道,屬超越停止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處駕駛人新台幣900元罰緩。若因綠燈後因前方車輛壅塞,導致機車停在行人穿越道,警會以勸導為主,不會開罰。

三、機車停等紅燈時,車子前緣若越過停止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警察以勸導為主,不會開罰;若車輪已越過停止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處駕駛人新台幣900元罰緩。

四、查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紅燈右轉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

五、於一般道路時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內者,機車處罰鍰1,200~1,500元,汽車1,600~2,000元。如超速逾20至40公里以內者,則處罰鍰1,400~2,300元(依車種不同),超速逾40至60公里以內者處罰鍰1,600~2,400元(依車種不同)。

資料佐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19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部分錯誤】網傳「交通新政策 2月1號,注意紅燈別超過停止線,今天開始每個路口都有警察拍照開單」?

一、闖紅燈與越過停止線的法規均已行之有年,並非近期新政。 二、網傳照片中的員警是在拍照取締闖紅燈與紅燈越線,但網傳照片是一年以前的舊照,並不是近期的照片。 傳言稱「交通新政策2月1號上路」並不是事實,因此,為「部分錯誤」訊息。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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