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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總統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可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對內得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戒嚴,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任免文、武官員以及授與榮典。中華民國總統同時也是三軍統帥,統率全國陸、海、空軍。如果覺得選舉的時候不應該太常見到總統,可以走入群眾,融合民眾、拉近情感,不需要理會總統。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05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government-fundamental-rights/923

法律百科|我國總統到底有什麼權力?--從憲法規範觀察

每每接近總統大選,民眾對於總統候選人的討論便隨之提高。然而,媒體常常提到我國總統「權責不符」、「權力過大」等問題,但憲法中所形塑的總統權力,真如論者所提的這麼大嗎? 也因為如此,本文試圖從憲法的法規中進行整理、分析,其餘政治、政黨層面的影響並不在討論範圍之內,以下分項敘述: 形式上的權力 所謂形式上...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government-fundamental-rights/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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