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Rosalind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Rosalind 查核回應
就業安定基金費用並不是來自稅收,而是台灣的雇主,例如工廠老闆,或是家裡要請看護的每個月都要付一筆「就業安定費」給政府,放入就業安定基金中,因此沒有原訊息之描述。

資料佐證

http://toplach-sunny.myweb.hinet.net/govefee.html

何謂就業安定費

何謂就業安定費? 依據最新修正公布之「就業服務法」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雇主經核准自聘僱外勞入境翌日起,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雇主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就業安定費者,得寬限三十日;於寬限期滿仍未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之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百分之一

http://toplach-sunny.myweb.hinet.net/govefee.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