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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於112年4月14日函頒「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明定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已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份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

資料佐證

https://dep.mohw.gov.tw/dosi/cp-3544-75107-102.html

政府協助 減輕負擔 疫後保險費補助50%- 社會保險司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 建檔日期:112-06-15 更新時間:112-07-05   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於112年4月14日函頒「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明定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已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份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將由疫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

https://dep.mohw.gov.tw/dosi/cp-3544-75107-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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