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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不應一味仿效他國。而另一大法官黃虹霞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請尊重大法官專業。

資料佐證

https://www.hk01.com/兩岸/93427/台灣釋憲支持同婚-兩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同婚非普世價值-
台灣釋憲支持同婚 兩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

台灣釋憲支持同婚 兩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同婚非普世價值」

最後更新日期:2017-05-25 12:11台灣司法院昨日(24日)公布同性婚姻釋憲案結果,認為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牴觸,構成違憲。此次解釋相當於宣布台灣成為亞洲首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不過,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不應一味仿效他國。而另一大法官黃虹霞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吳陳鐶(右)提出「

https://www.hk01.com/%E5%85%A9%E5%B2%B8/93427/%E5%8F%B0%E7%81%A3%E9%87%8B%E6%86%B2%E6%94%AF%E6%8C%81%E5%90%8C%E5%A9%9A-%E5%85%A9%E4%BD%8D%E5%A4%A7%E6%B3%95%E5%AE%98%E6%8F%90%E4%B8%8D%E5%90%8C%E6%84%8F%E8%A6%8B%E6%9B%B8-%E5%90%8C%E5%A9%9A%E9%9D%9E%E6%99%AE%E4%B8%96%E5%83%B9%E5%80%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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