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釋憲支持同婚 兩位大法官提不同意見書:「同婚非普世價值」
最後更新日期:2017-05-25 12:11台灣司法院昨日(24日)公布同性婚姻釋憲案結果,認為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牴觸,構成違憲。此次解釋相當於宣布台灣成為亞洲首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不過,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不應一味仿效他國。而另一大法官黃虹霞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吳陳鐶(右)提出「
最後更新日期:2017-05-25 12:11台灣司法院昨日(24日)公布同性婚姻釋憲案結果,認為現行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與憲法第7條及第22條的平等權及婚姻自由牴觸,構成違憲。此次解釋相當於宣布台灣成為亞洲首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不過,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提出「不同意見書」,指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不應一味仿效他國。而另一大法官黃虹霞則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大法官吳陳鐶(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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