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因國內疫情趨緩,過去多採宣導方式,呼籲民眾在公共場合配戴口罩;2020/12/1之後八大類場所強制規定配戴口罩,違者若屢勸不聽,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與第70條,開罰3000至1.5萬元。

資料佐證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秋冬防疫專案-121-上路有哪些新規定違規最高恐罰-15-萬-074934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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