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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6月10日新公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調高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的罰責;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由3個月縮短為2個月等規定,行政院已核定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資料佐證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200196.aspx

接送未滿7歲童上下車 12月起臨停無3分鐘限制 | 生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12月起有3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在禁止停車的黃線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但不包含等待時間;另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罰鍰調高為原來2倍。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112001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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