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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部表示,為減少執法爭議,已與警政署共同至並執法認定原則,將比照現行接送行動不便者上、下車的做法,不受3分鐘限制,僅實際限接送期間,等待期間需受既有規定的限制,停超過3分鐘仍可開罰300元至600元。
2.若有肇事須送鑑定,可於鑑定完成後才開始計算2個月的時間;若不用送鑑定僅需分析研判的案件,今起規定逾3個月不得舉發。
3.交通部表示,裝載貨物脫落或掉落在一般道路,將罰9000元至1萬4400元,若掉落在高、快速公路,則會罰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另外,裝載貨物若未依規定、路線、行駛時間行駛,且肇事致人受傷,罰鍰從現行4500元至6700元,提高為9000元至1萬44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鍰則從現行6000元至9000元,提高為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7551

3大交通新制今上路 接送7歲童黃線臨停不受3分鐘限制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今起有3大交通新制上路,包含黃線臨時停車接送7歲以下兒童時,臨時停車時間可不受3分鐘限制;汽車裝載貨物所載物品有掉落、脫落時,最高可處罰鍰將從9000元提高為1萬8000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時間,從原先3個月縮短為2個月。民眾開車接送小朋友時,在黃線臨時停車,因為有時候要等候小朋友從校園出來,加上兒童坐車時需使用安全座椅,搭乘時間比較長,時常會超過臨時停車3分鐘限制。今年12月起,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6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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