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世界各國建交時,都已經為台灣議題達成《認知但不承認》的模糊協議,並列入公報,詳見下述。
查遍網站,並沒有找到中國行文加拿大外交部要求推翻建交公報,承認台灣屬於中國的新聞,也沒有加拿大外交部提出五點理由反駁的紀錄。所以此訊息應為假。
(1) 加拿大在1970年跟中共完成談判建交,採用的是「留意到中國的立場(take note of)」,但並不承認台灣屬於中國,這個加拿大模式隨後在同年底被義大利、智利等國複製,往後更被比利時、秘魯、黎巴嫩、冰島、阿根廷、希臘等共14國使用。
(2) 1972年,日本以「理解並尊重(understand and respect)」的日本模式與中共建交,菲律賓跟荷蘭也採此模式處理中共的對台主張立場。
(3) 英語體系的國家諸如美國、澳洲、紐西蘭和英國使用的是「認知到中國立場(acknowledge)」,也為西班牙、馬來西亞、泰國等共9國使用。
(4) 建交公報的 中文正式版本裡則採用中文「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