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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Or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此為改編真實事件的心靈雞湯文。文章中的審判確實存在,但法官其實並沒有做出「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發言。

資料佐證

2019/6/17 反送中事件常提到的「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 」故事,其實不是真的?!
https://www.rumtoast.com/11471

反送中事件常提到的「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 」故事,其實不是真的?!

網路訊息這樣說:近日在討論香港反送中事件時,很多報導都會提到「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句話,當然內容農場文章也有一堆。根據這些文章的內容,「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的故事和德國柏林圍牆有關,在1989年2月(也有某則新聞報導寫1989年11月),一位名為克里斯·格夫洛伊的22歲東德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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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两德统一后,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诉开枪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而旁听席上的人们也多数接受了上述辩词,从心理上默认了亨里奇是无罪的。
然而,法官赛德尔面色严峻、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一名军人,当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不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的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而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赛德尔还说:在这个世界上,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发生冲突之时,良知才应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因为“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
赛德尔的话在庄严的法庭上回响,给人以深深的心灵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有的人相拥而泣。亨里奇的眼睛里也噙满了泪水,胸口剧烈地起伏。他将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说了句“对不起,我错了”,就低下了头再也无力抬起。最终,他因蓄意射杀罪被判三年半徒刑,且不予假释。
当履行职责成了一种罪恶,就会有一种东西比职责更值得遵守——那就是我们作为人类的良心。你有服从命令的义务,但你有打不准的权力。换言之,如果你是柏林墙边持枪的士兵,看见有人翻墙,你的责任就是把枪口抬高一点;如果你是1960年独自巡逻的民兵,看见有人逃荒,你的责任就是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你是城管,看见小贩四散奔逃,你的责任就是跑得比小贩慢一点。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成为文明国家的军警在面对非刑事犯的同胞时,最高的思维底线和行为准则。(好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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