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以檢視影片內容

逐字稿

今天我為什麼會到台北地檢署來
就是要暗靈告發蔡英文、蘇貞昌、吳釗燮跟陳時中
在昨天晚上我看到了郭董
當時收到了來自於BNT的這封正式的信函的全文
讓我驚駭莫名
所以今天早上決定來告發
告發蔡英文他們四人幫什麼東西呢
第一個就是直接涉及了叛國
也就是刑法的內亂罪
第二個就是他們直接導致了當時超過八百條人命的亡死
所以也構成了殺人罪
那麼第三
因為他們廢持職務
這個瀆職罪就是因為廢持職務釀成災害
三個刑法的罪名
為什麼呢
因為在郭董說
當時他之所以不能夠買成BNT
當他跟BNT聯繫的時候
BNT的說法非常的清楚
透過這一封信裡面
就已經告訴大家
這是信的原文
我把它印出來了
我把它拿出來
因為在這份協議
沒有繼續執行
信裡面很清楚的寫道
這份協議沒有繼續執行的唯一的原因
唯一沒有第二個原因
就是因為臺灣政府對於協議的公開聲明裡頭
堅持必須稱他們是獨立的臺灣政府所簽署的
也就是Independent Government of Taiwan
請問什麼叫做獨立的臺灣政府
哪裡來的Independent Government of Taiwan
它代表的是誰
全世界有這樣的一個政府嗎
有這樣的一個國家嗎
這是為什麼BNT拒絕的唯一原因
因為它並不是一個合法存在的政府
而底下就是
我們昨天也看到
王必勝出來證實這封信是真的
因為BNT不能夠賣給私人第三人
他只能夠把疫苗賣給合法的政府
所以這是為什麼當時買不到的原因
那我們看到BNT的信函寫得非常清楚
他們並沒有要為難
也並沒有要拒絕我們
而是因為我們的政府自稱是Independent Government of Taiwan
是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政府
而事實上根據昨天郭台銘的聲明裡頭
他在臉書發的正式聲明裡頭
他也有講
後來鴻海台積電跟慈濟
的確買成了疫苗
大家都知道
而當時簽約的名稱就是
Republic of China ROC中華民國
所以證實了一開始
只要蔡英文政府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就可以買到BNT疫苗
他們為什麼選擇不這麼做呢
第一個
當你篡改國號
變更國體
破壞中華民國憲法
它已經構成了我說的今天講的第一條罪
就是內亂罪
根據憲法第52條
雖然總統不受刑事的追訴
但是內亂罪除外
所以我也希望
我們的檢察官腰桿挺直
作為中華民國憲法的捍衛者
應該勇敢的起訴蔡英文總統
因為他已經直接判國犯了內亂罪
而跟他的共犯
就是當時的行政院長蘇貞昌
當時的衛福部長陳時中
跟當時也是現在的外交部長吳釗燮
他們完全了解這個整個的過程
為什麼篡改國號
難道只是為了要護航高端
居然用這麼卑劣
冷血沒有人性的方法
罔顧國內
面對嚴重的疫情
人命一條一條的走
八百多條人命
完全沒有辦法換回
蔡英文這個統治集團的良心嗎
你們還是人嗎
看到台灣人民這樣子的
面對每一天生死交關的掙扎
看到第一線的醫護人員
每一天都在搏命
他們卻忍心用這樣的方式
來阻擋全國人民拿到疫苗
因為沒有辦法即時取得疫苗
在當時郭董的疫苗來的時候
已經走了八百多位
是直接因為疫情而喪失生命
難道他們的命不是命嗎
近 31 日
0 次瀏覽
網友回報補充

https://cofacts.tw/article/3trtt5abs6oip (可疑訊息傳達「政府堅持使用獨立台灣而擋疫苗」不實訊息,衛福部已公佈採購證明以正視聽。目前疑似發現有不肖人士利用該平台發佈假查核報告,及操作正反輿論風向誤導視聽,危害查證公信力)

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2018 Loe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2018 Loe 查核回應
(1) 鄭麗文提告蔡英文等犯內亂 瀆職和殺人罪,法律上《誰主張,誰舉證》鄭麗文負有舉證的責任。
(2) 鄭麗文提出的證據只有一封 郭台銘的歐洲友人 Franz Haniel 給郭的一封電函,以此主張被告內亂 瀆職 殺人,證據是有點薄弱。不過此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那就靜待法官審判。
(3)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如果證據薄弱,被告也可以反告原告誣告。

不同意見出處

[1]https://zh.wikipedia.org/wiki/舉證責任_(法律)

舉證責任 (法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舉證責任又可稱提供证據的責任(英文:Burden of proof、Standard of proof、證明度)是在證據法中有多義且模糊的概念,此責任通常取決於相關實體法律的規定,法庭採納的推定及規則可能在不同情境下移轉舉證責任[1]。 對於舉證責任問題歸屬為程序問題還是實質問題,存有分岐[2]:一般大陸法系國家把舉證責任定於實體法(如民法典),而普通法系國家則常把舉證責任當成程序法問題,然而英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舉證責任_(法律)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