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錢過不去!投票日零時起 做這些事至少罰50萬 #LINE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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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者將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佐證

https://news.tvbs.com.tw/life/1260528

別跟錢過不去!  投票日做「一動作」最高罰500萬│TVBS新聞網

投票當天禁止用LINE助選催票!2020總統大選、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日登場,基隆市選舉委員會提醒民眾,投票日(11日)凌晨零時起,切勿藉由手機簡訊、LINE、臉書(FB)等網路社群替候選人催票,違反者將被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許多人認為在選前最後一刻,即使是投票日,也要最後衝刺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拉票,不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0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

https://news.tvbs.com.tw/life/1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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