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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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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中市衛疾字第1100060433號
附件:
第1頁,共1頁
主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預防疫情擴散,公告自即日起
本市境內民眾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即日起本市境內全體民眾(含本國人及外國人)外出時應全程
配戴口罩。
二、如有違反,經勸導後仍不配戴口罩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
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
鍰。
局長曾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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