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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Chi Lo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Pei-Chi Lo 查核回應
1.外籍人士受聘在台工作,或因就學等因素申請在台居留,並合法居留六個月以上,才能享有健保;而自106年2月4日起,在台之外籍愛滋感染者確診後應自費在我國服藥2年後,且須具健保身分,其醫療費用才能由健保以慢性病照護模式給付。

2.外籍感染者在台免費治療愛滋,必須通過5道關卡:包括:(1)受聘在台工作,並獲得合法居留身分,(2)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6個月,(3)愛滋感染被我國通報列管,(4)開始治療的首2年需自付藥費,一年約20萬元,(5)在台有就醫治療紀錄,服藥2年後才能獲得健保給付。此外,除了我國,國外許多先進國家,也以保險或公費提供愛滋治療,疫情也已獲控制。

3.愛滋病毒感染並不限於特定性別、性傾向。

資料佐證

衛福部疾管署澄清稿:https://www.mohw.gov.tw/cp-17-450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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