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Rosalind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Rosalind 查核回應
確實由於營業場所未開門而未戴口罩,但高雄市會再評估。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42126

民怨關店門吃飯也依「營業場所未戴口罩」開單 高市府澄清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全國防疫提升至第3級警戒,高雄市自5月19日起實施防疫加強措施,規定營業場所需配戴口罩,旗山有民眾住家1樓為鑰匙行,昨(21日)卻遭衛生所稽查人員以「營業場所未戴口罩」開單舉發。不過高雄市衛生局今回應,當時店門是一推而開,加上時間是下午2點多,判斷為營業時間。據了解,男子昨天下午在店內沒有客人時,將玻璃自動門斷電,在1樓吃飯、看電視,當時有警員和衛生所人員在旗山老街聯合掃街稽查,敲門請他開門,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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