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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據行政院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民眾定期排氣檢驗不符排放標準,並未於一個月內修復者,會被處以15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鍰。所以,不是最高可罰款6000元。
而關於淘汰二行程機車及換購補助事宜,根據經濟部工業局電動機車產業網【補助Q&A】,民眾如同時汰換老舊之「二行程燃油機車」也可接受行政院環保署之換購補助。補助購買期間自「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發布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10日止。而民眾也可自行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按補助查詢→二行程機車補助資訊查詢,就可自行查詢是否具補助資格及可否取得補助款項。

資料佐證

行政院環保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
https://www.motorim.org.tw/Know.aspx#

經濟部工業局電動機車產業網【補助Q&A】
https://www.lev.org.tw/subsidy/default.aspx?id=2013050311094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低污染車輛補助資訊網
https://mobile.epa.gov.tw/LowPoll/TwoStrokeNewSearch.aspx?Menu=MenuSearch&Menu2=NewSearch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機車車主不可不知及問答集

1.依規定新車出廠滿五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 2.使用中機車出廠滿五年每年應接受排氣檢驗一次。 3.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間。 例如:原發照月份為3月之機車,檢驗期限自2月1日起至4月底止。 4.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https://www.motorim.org.tw/Know.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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