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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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WvwxFUEGhG2rWmJyijZrA?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
一、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騎機車/腳踏車」為例外情形,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但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唱歌時,維持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從事運動。
2.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3.自行開車、騎機車/腳踏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其餘資訊請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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