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老鶴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老鶴 查核回應
事實查核網站主要為查核網路上的謠言,判別其真假,但無法鑑定協議書的真偽。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銘威國際揮師事務所
Minowel International Law Firm⋯⋯
銘威國際揮師事務所
Minowel International Law Firm
Ming wei International Law Firm
銘威國際律師事務所
資金擔保協議書
銘威國際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委託人xxx挽損項目順利進行,特簽訂以下
協議:
第一條、本所權利和義務:
一. 本所技術員在追損項目期間,應遵守國際法律法規,自觉遵守規章制度。
二. 本所有權安排管理當事人所提供人力物力資源
三.本所技術攻克僅限於輔助委託人進行此次追損,維護團隊和律所名譽,不得以團隊和律
所單位的名義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和商業行為
第二條、委託人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人透過本所提供挽損方案挽回損失後須支付本所挽回金額15%服務費
二. 本所有權根據委託人項目內容及安排提出合理建議,委託人需積極與本所進行協商,並
根據協商結果作相對應調整。
三.委託人需對追損過程中涉及隱私的訊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本所承諾:
關於委託人參加本所技術部門利用技術手段幫助其受損資金挽回一事,挽损期間本所不會
以任何理由向委託人索取結算律師費,本所承諾為委託人資金安全進行保障若委託人嚴格
執行技術部門損操作流程中途有造成資金損失均由本所以及技術部門承擔進行賠償。
委任期間:
自民國113年03月13日生效,致週期內追回全部損失並支付委任相應酬金後失效。
振負責人:吳溪祥
Veuo

2 other reply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