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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立法院近期並無通過此法規。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乘客應從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後車門下車」。另外,警察和律師指出,若無肇事從左側開門的行為並不會受罰。且每件車禍事故的肇事責任不同,須視情況而定,無法直接推論「左後門下車者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

資料佐證

https://tw.news.yahoo.com/網傳-即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查核中心-傳言過於簡化-部分錯誤訊息-092325927.html

網傳「即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 查核中心:傳言過於簡化、部分錯誤訊息

[新頭殼newtalk] 近日網路流傳「已立法通過即日起不能從2號車門 (左後方車門) 下車,不管有沒有犯錯必須負全部肇事責任」相關消息圖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TFC)稍早於臉書指出,該傳言過於簡化,現行交通法規確實規定應由右側車門下車,但「例外狀況」及「肇事責任需視情況而定」為部分錯誤訊息。 網路流傳圖中顯示,圖將自小客車的車門編為1至4號,其中左後方車門編為2號,並搭配文字稱 :「即日起,不

https://tw.news.yahoo.com/%E7%B6%B2%E5%82%B3-%E5%8D%B3%E6%97%A5%E8%B5%B7%E4%B8%8D%E8%83%BD%E5%BE%9E2%E8%99%9F%E8%BB%8A%E9%96%80%E4%B8%8B%E8%BB%8A-%E6%9F%A5%E6%A0%B8%E4%B8%AD%E5%BF%83-%E5%82%B3%E8%A8%80%E9%81%8E%E6%96%BC%E7%B0%A1%E5%8C%96-%E9%83%A8%E5%88%86%E9%8C%AF%E8%AA%A4%E8%A8%8A%E6%81%AF-092325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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