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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陳致曉所稱承商所外購之「碎石級配材料」疑不慎遭摻雜垃圾焚化爐底渣之情形,地政局表示,已請第三公正單位鑑定,其結果為:不影響結構安全及使用需求,並經安全檢驗重金屬及戴奧辛等均在安全範圍內,無妨礙通常使用。南市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產品運用於「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均符合焚化再生粒料標準。另,環保局指出,報導所提105年起訴判決之10件案例,係為刑事詐欺取財案例,而非環境污染案件。請陳致曉不要混淆視聽。

資料佐證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4286421
市府關心工程品質兼顧市民健康福祉 請勿混淆視聽

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有關108年9月30網路媒體報導「陳致曉觀點」一文,臺南市政府聲明如下:一、區段徵收範圍內建地皆為原生土,並無摻雜垃圾焚化爐底渣問題台南市都發局駁斥「南鐵安置宅土地遭焚化爐渣底污染」乙案,說明「臺南市南台南站副都心第一期區段徵收工程(南工區)」主要工項為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及排水工程等,與「市府照顧住宅都市更新案」分屬不同委辦機關、不同基地且不同營造廠商。區段徵收範圍內住宅區及商業區土方皆為原生土,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428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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