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指揮中心重申,疫情或防治措施等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資料佐證

https://www.mohw.gov.tw/cp-17-547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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