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uienwt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uienwt 查核回應
目前進口台灣並通過查驗登記許可的基改作物一共有5種,分別是: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及甜菜根。衛福部以往規定,「國際上已審核通過可種植或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的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得以自主標示「非基改」等字樣,近期新草案則將範圍規定限於「經國內查驗登記核准於食品使用的基因改造原料」,也就是目前台灣查驗核准的黃豆、玉米、棉花、油菜及甜菜根等五類基改作物,未來業者若在此5種品項外的產品標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等字樣,衛福部除將依食安法第52條規定,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更可對違規業者開罰4萬至400萬元不等的罰鍰。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mainid={F70FE462-9579-4835-8DBB-EBA22D94E45A}

h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5616124565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出版品及稽查表單

2020/1/30 上午 11:09:10 食品藥物管理科  [單張]使用基因改造原料標示[單張-使用基因改造原料標示.jpg ] 衛福部在現行法規中規定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食品添加物含有基改原料者,應依規定於包裝上標示,而餐飲場所供應食品若含基改原料(如火鍋店供應的基改豆皮),

無法取得資料

https://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561612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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