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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NX 查核回應
這是二次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前次受騙案件(無論是網路購物、假稱銀行、健保局、檢警人員或資安團隊以各種理由要求匯款、交友及投資加密貨幣遭詐騙等),想追回被騙金錢之急躁心態。取得被害人個資及匯款帳戶資料,假冒警方(或檢方)通知(致電)被害人,表示已破獲該詐欺案件,追回遭詐騙款項,之後將有被害人所屬匯出或轉帳之銀行人員進行聯絡,進而取信於被害人,使被害人心態鬆懈疏於防範,未能反向查證此次來電的真實性,最後又依來電指示,或加入Line帳號商談等方式,經對方謊稱須先以繳交「手續費」、「驗證費」、「保證金」等名義匯款,因而第二次受騙上當。

資料佐證

農曆過年前慎防受到二次詐騙!(台灣高等檢察署)
https://www.tph.moj.gov.tw/4421/4475/632364/84424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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