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Zzz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Zzzz 查核回應
投票是憑身分證領票,投票人如果沒有帶投票通知單,選務人員仍會依據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投票人名冊發選票。

所以投票單不能當作有沒有投票的證據。

資料佐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95

【錯誤】網傳「投票單不要丟 !萬一開票數字不合投票數 ,大家可以拿出來當證據自己沒有去投票啊 」?

經查: 一、投票是憑身分證領票,投票人如果沒有帶投票通知單,選務人員仍會依據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查對投票人名冊,發給罷免票。 二、罷免投票是以身分證上的戶籍地址,發給罷免票,投票通知單與計票無關。因此,投票通知單不能當作個人是否去投票的證據。 三、「罷免選票」是以人工當場唱票、計票。因此,計票與通票通知單無關。 此傳言指稱「投票單」可以當作「沒有投票」的證據,為「錯誤」訊息。 背景 社群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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