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會員買骨灰罈是為了進入組織拿獎金,不少會員把骨灰罈拿去插花、煮佛跳牆、裝糖果,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判董事長陳慶雲及陳妻鄒淑芬各3年、2年徒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宣告沒入不法所得79億2621萬餘元,可上訴。

資料佐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60603
慶云骨灰罈吸金79億 二審逆轉有罪全沒收

慶云骨灰罈吸金79億 二審逆轉有罪全沒收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7-12-164.6萬買骨灰罈 用來煮佛跳牆〔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慶云生前契約公司以俗稱老鼠會的伎倆,搭配「輕鬆成億萬富翁」宣傳詞,將成本2000元的骨灰罈,以每個4萬6000元賣給10萬多名會員,吸金79億多元,一審認定是商業販售行為判無罪;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會員買骨灰罈是為了進入組織拿獎金,不少會員把骨灰罈拿去插花、煮佛跳牆、裝糖果,依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判董事長陳慶雲及陳妻鄒淑芬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60603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