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健保署表示,中國籍配偶在尚未取得我國國籍前,依健保法現行規定,持移民署核發的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6個月就可以參加健保,與國人享有相同權益。
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其70歲以上父母可以申請在臺定居,並設戶籍取得身分證,且於設籍後在臺居住滿6個月即能參加健保。一般而言,高齡人口醫療需求較高,且來臺依親親屬為新進入健保體制對象,與國人長久居住持續繳費情形不同,恐有公平性的爭議,並可能衝擊健保財務。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nhi.gov.tw/ch/cp-14398-af5f9-3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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