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sdfgh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為協助國人租屋居住,行政院300億元擴大租金補貼已於111年7月開始受理房客申請。內政部說明,申請租金補貼是房客的權利,並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同時,房東也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若房東片面禁止或要求拋棄申請,因對於房客顯失公平,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及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主張無效。

資料佐證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26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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