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依據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而教育部在2009年公布的解釋函也規定:「現行與大陸地區公立學校交流政策,關於『研究、教學人員交流』部分僅限於一般交流常態之短期客座講學,請勿涉及聘任我方人員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事宜。」依據台灣現行規定,大學專職教授不可到大陸兼職,僅可做短期學術交流。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035069
管中閔遭爆違法赴陸兼職

管中閔遭爆違法赴陸兼職 台大:查證中 | 大學研究所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卻遭爆自2005年起,陸續在廈大、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被指有違法之虞。報系資料照 分享 針對大陸惠台31項措施,行政院中午開記者會提4方向8策略因應。教育部長潘文忠重申,鼓勵台灣學者到大陸做短期性的學術交流;但公私立大學專職教師到大陸任職,包括兼職屬違法。就在此時,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卻遭人爆料,自2005年起,陸續在廈大、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被指有違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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