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署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務,並非傳言所稱全是政務任命。

檢視全國48個署,共35個署的署長都必須是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的事務官,亦即專業文官。

其餘13個署的署長,可能由政務官、事務官或專業領域者擔任,也非傳言說所的「完全不用專業」。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資料: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12/29)

資料佐證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12/29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055

【錯誤】網傳「局和署最大差異是署長是政務任命,完全不用專業」?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2/29版】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署長除性質特殊且法律有規定得列政務職務外,其餘應為常務職務,並非傳言所稱全是政務任命。 檢視全國48個署,共35個署的署長都必須是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的事務官,亦即專業文官。 其餘13個署的署長,可能由政務官、事務官或專業領域者擔任,也非傳言說所的「完全不用專業」。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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