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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Rosalind 查核回應
應該要等內政部明確消息出來,才能夠確定。

資料佐證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1300242-1.aspx

警察三等特考任用違憲 內政部月內公布處理案 | 政治 | 中央社 CNA

發稿時間:2018/01/30 17:02最新更新:2018/01/30 17:02(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警察三等特考任用有差別待遇,大法官宣告違憲。內政部今天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針對本案研商,預計1個月內公布處理計畫,目前粗估受影響人數約近5000人。司法院大法官26日做出釋字第760號解釋,認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導致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宣告部分違憲。全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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