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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原則上於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

資料佐證

http://tafs.mofa.gov.tw/SchDetailed.aspx?loc=tw&ItemId=2
外交部臺灣獎學金

外交部

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臺灣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計畫,以鼓勵我邦交國學生來臺求學及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特訂定本要點。 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學生,不適用本要點規定。 1、獎助項目: (一) 受獎學生於先修華語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 受獎學生於學位學程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三萬元。 (三) 受獎學生須自付在臺所有費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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