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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HazelGaGa 查核回應
確實以目前電業法的規定,僅有屬於特定編號的642個特高壓用戶有自由選擇權,所謂特、高壓用戶就是大型工廠、科學園區廠商等工業用戶。
針對較便宜發電(如燃煤)會有環境成本的問題,將採取多繳能源基金的方式,平衡成本,達到外部成本內部化,各類型發電的業者也才能站在公平起跑點上。
而一般用戶目前還是受到電價統一定價的保護,開放則要等待電業法通過後7-9年,以避免在電業開放之初,立即受到電價上漲的衝擊,不開放反而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

資料佐證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8462
http://a.udn.com/focus/2016/07/27/23490/⋯.html?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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