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禹秀陳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禹秀陳 查核回應
此篇屬於政治意見的之表達,不處於闢謠的範圍內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高明的嗆聲👍
~~~~~~~

陳健仁:你們軍人的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錢,這對勞工是不公平的,所以應該改革!

某士官長:您說的是,我也有同樣的感覺,不然這樣,我提幾項國軍改革的建議,除了消除年金問題外,還可以讓國軍弟兄們心服口服。

陳健仁:歡迎歡迎!你請說!

士官長:其實很簡單(1)廢除軍人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
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如果要我們留宿營區
那就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請支付雙倍日薪。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營區
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協助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營人數為主,不足的人數我們會同意被召回,但請比照加班
給付薪資。
(5)廢除軍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但不能被法辦,戰時也一樣。順帶一提,打戰時.我可能辭職!
(6)軍人的調職也要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軍人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家10公里就別想要同意調職!
(7)退休後也比照勞動
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軍人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像華航。警察大大們也可以一起來組工會。
(9)退休時,比照勞工一樣,先領取全額的退休金或資遣費,再按年資每月領年金。
(10)⋯

陳健仁:停停停.....不能這樣!因為軍警是特殊的職業,不能比照勞工啦!

士官長怒目斥道:既然「不能比照勞工」,你他X的,跟我們談個屁公平正義啊?!
2 other reply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