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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為9/22以前辦理。

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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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繳納 符合優惠資格者9/22前申請 | 一零一傳媒

(台中市地方稅務大樓/取自維基百科)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保障符合優惠稅率課徵或減免者權利,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請於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本年度就可適用,此外,重劃區內土地在辦理期間導致不能作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免徵地價稅,重劃完成後則減半徵收2年,第3年起恢復全額課稅。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要件等可適用特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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