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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並不是「賣散裝蛋」就會被罰款十五萬元,而是「未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販賣散裝蛋」才會被開罰。
政府之所以規定商家使用一次性包材或容器承裝生鮮禽蛋,是為了降低疾病傳播的風險,因為傳統的裝蛋箱會穿梭在不同禽場,並重複使用,一旦發生禽流感或是其他疾病,很容易全部禽場都中標,對消費者來說也不夠衛生安全,嚴重的話還有可能賠上性命。
沒有用一次性裝載容器或包材被抓包的話,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會先予以勸導,並依違反情節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改善期限,如果業者經勸導未改善,或是一年內再次違規,將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其他兩則是正確的。

資料佐證

http://www.rumtoast.com/4767/雜貨店賣散裝蛋罰款十五萬元-?朋友啊!法規看仔
雜貨店賣散裝蛋罰款十五萬元 ?朋友啊!法規看仔細再來騙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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謠言這樣說:還記得去年底(2016)政府宣布「雞蛋不能散裝賣」的新聞嗎?雖然法規已經開始實施,但謠言還是拿這件事大做文章;像最近微醺梅酒就收到一張圖,圖片上方寫著:「毒蟲吸食K他命罰款一到五萬元,喝酒開車未肇事罰款九萬元,雜貨店賣散裝蛋罰款十五萬元,這個政府真是太有意思了…」圖片下方還有一隻面壁歎氣的貓咪,背影看起來相當的沮喪,究竟這張圖說的是不是真的呢? 此為謠言圖片,請勿轉發拜偷拜偷 雜貨店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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