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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對於同性伴侶來講,他們好不容易在 5% 的台灣人口中尋尋覓覓找到另外一半,在相愛與長久相處後與對方互許終身承諾,卻無法「選擇」走入婚姻與家庭,同樣是對國家與社會有貢獻的國民,失去的這樣的選擇權,在往後的共同生活都會造成諸多的不便。伴侶註記的制度也並不是所有縣市都有開放,目前仍有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基隆市、澎湖縣等縣市沒有開放註記,而其餘的縣市則可以跨區註記,事實上,全台灣都應該要能讓同志們享有一樣的權利。

資料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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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不夠嗎?為什麼需要同性婚姻合法化?

相愛不夠嗎?為什麼需要同性婚姻合法化? - LGBTQ.tw 台灣酷家

一對情侶從相戀、結婚到生子,接著扶養孩子長大並且扶持終老,相信這是許多人心中對於一段感情的最終歸屬的最美藍圖;異性戀的朋友們,當你們碰到命中註定的另一半,在適當的時刻與對方一起「選擇」走入婚姻與家庭,相信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了。 相愛不夠嗎?為什麼還要結婚? 對於同性戀伴侶來講,他們好不容易在 5% 的台灣人口中尋尋覓覓找到另外一半,在相愛與長久相處後與對方互許終身承諾,卻無法「選擇」走入婚姻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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