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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根據雲豹能源2023/8/12在官網發布的新聞稿:

近日網路上針對雲豹能源之抹黑言論,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本公司特此提出聲明:

一、 雲豹能源為推動各事業體所經營業務,旗下設有多間子公司,是為因應各再生能源發電案埸各異之股東結構、開發進度、性質(例如太陽光電、儲能、生質能)等不同事業體之業務,實屬業界常態經營模式。

二、 賴勁麟先生於1998年擔任立委期間,是國內首位提出「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委員,並致力推動綠能發展逾20年。雲豹能源董事會倚重賴董事長在綠能領域的貢獻,及其公司治理、管理能力,推舉其擔任董事長,並自2017年12月起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迄今。

三、 雲豹能源與其他具有轉投資子公司之公司並無不同,均係依法指派子公司董事,由子公司董事互選董事長。董事長僅為公司代表人,公司決策依董事會決議、受監察人及股東監督。賴勁麟先生擔任本公司、子公司董事長,本有助於順暢統整資訊,落實公司專業治理,謀股東之最大利益。

四、 經查,2017年12月賴勁麟正式擔任雲豹能源董事長時,賴品妤並非立法委員。本公司係以賴勁麟先生之專業而選任其為董事長於先,自始至終皆依法、尊重市場機制推行業務。

五、 雲豹能源為股份有限公司,且為上市公司,本公司依照證交法規定,對外揭露大股東及內部人持股資訊。依照公開資訊觀測站所顯示之資訊,賴勁麟董事長持股數不到1%,絕非雲豹能源大股東,遑論雲豹能源為其家族企業。

六、 言論自由有其界線,意見表達固無所謂真假,但虛捏事實絕非法律所能容忍。本公司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受公眾監督,業務財務資訊均可公開取得。近來,網路言論針對本公司之質疑,均可從公私部門之公開資訊查證,如有以訛傳訛,致損害本公司品牌形象者,本公司將依法捍衛公司權益!(




經濟部2023/8/13澄清:

有關網紅陳之漢先生稱台電的虧損與外購再生能源有關,甚至以貪汙來形容,台電必須嚴正澄清,近兩年虧損主因是俄烏戰爭造成國際燃料成本大漲,兩年來光是燃料成本就增加超過6000億,都是過去的兩倍以上。台電身為國營企業,相關成本數據都要受監督檢視,在綠電方面的購電支出只佔總支出6%是事實。特定人士為自己的恩怨抹黑台電,是非常錯誤的行為。台電無法用網紅的淺俗語言對外喧嚷,唯盼透過事實跟數據說明,相信理性的國人自有公評。

台電指出,全世界都在發展綠電,主要是考慮淨零轉型的需要,以及全球產業供應鏈對綠電的需求,不只是台灣政府積極推動綠電,全世界都是這樣。日前陳之漢先生的「大哥」侯友宜,所提競選政見也希望2050年綠能佔比可以發展到57%,陳先生熟識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甚至提出2030年要發展綠電到40%的佔比。台電表示,對於善意的國家政策討論,不用以貪汙的陰謀論來看待。

台電表示,2022年的總支出為9557億元,其中光是發購電燃料支出,就達到6163億元,超過六成,為整體支出的大宗,與過去相比是過去的兩倍以上。而再生能源購電的支出,則是589億元,只有佔總支出6.17%,可以明顯看出實際上台電虧損的主因,事實上是燃料支出翻倍大增,同時如果要全面反映這樣的成本,電價必須調漲五成到六成,必然會造成高通膨,因此台電以政策任務吸收虧損。

台電表示,若以每度電的成本來看,一度電必須賣至少4元以上,這當中使用燃料發電的成本,已經從2021年的1.24元上漲至2023年4月2.92元,每度增加1.68元,但外購再生能源部分,同期間並沒有大幅增加,僅從每度0.18元增加至0.31元,綠電顯然不是台電財務虧損主因。

以其他國家為例,台電指出,核電占比更高的國家中,2022年度法國國營電力公司預估虧損超過5千7百億元新台幣、韓國國營電力公司預估虧損換算超過7千5百億元新台幣;英國則編列預算換算2兆以上新台幣補貼能源,日本也以約8千8百億元新台幣補貼電價及天然氣價格,顯見戰爭造成的能源價格飆漲、財政預算補貼是國際現象,用貪汙來形容台電或政府,完全不是事實。

台電說明,電價對於物價及通膨有連動效果,不少國家直接以市場機制反映價格,結果電力價格大幅上漲並帶動高通膨。我國則是由台電中油在第一線扮演「通膨消波塊」的角色,為國家擋住輸入性通膨海嘯,已較其他國家減緩通膨壓力,且國內電價調整方案也盡量細緻化,以調漲用電大戶為優先。台電努力做好供電穩定任務,也兼顧照顧民生、穩定物價等目標,相關的汙衊應該適可而止。

資料佐證

雲豹能源
https://www.jv-holding.com/newsDetail.aspx?docData_id=319

經濟部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110895

杜絕抹黑言論! 雲豹能源捍衛品牌形象端正視聽 為全體股東負責

<p> 近日網路上針對雲豹能源之抹黑言論,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本公司特此提出聲明:</p> <p> 一、 雲豹能源為推動各事業體所經營業務,旗下設有多間子公司,是為因應各再生能源發電案埸各異之..

https://www.jv-holding.com/newsDetail.aspx?docData_id=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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